“直接补贴采暖用电量、免收或限收天然气工程安装费……”据8月15日召开的2020全市清洁取暖和散煤清零工作电视电话会称,今年,全市“双替代”工作将按照“兜底贫困户、保障大多数、提高通气率”原则,采取“提前发券、鼓励消费、统一结算”方式进行,切实解决部分群众采暖季期间电采暖设备使用率低、贫困户兜底不到位、运行补贴兑付慢、燃气通气率不高等问题,确保群众真正用得起、用得好、用得暖。
此次出台的《安阳市2020年采暖季“双替代”财政补贴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明确,贫困户中,全市未脱贫贫困户、已脱贫但仍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且成功录入省清洁取暖“双替代”大数据平台的,将按照不同类型贫困家庭人口数量,采取直接补贴采暖用电量的方式进行补助。
其中,家庭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2020年采暖季每户补贴1000千瓦时采暖用电量;家庭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每户补贴1500千瓦时采暖用电量。普通户中,对符合运行补贴条件且成功录入省清洁取暖“双替代”大数据平台的“电代煤”用户,2020年采暖季每户补贴500千瓦时采暖用电量。
记者留意到,与以往相比,此次补贴兑付的流程更加简洁方便。《政策》明确,我市将于10月31日前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发放实名印制的电采暖消费券,采暖季结束后通过统一核算、公开公示、集中拨付的方式进行兑付,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电采暖户的张榜公示和据实结算工作。
也就是说,居民在领到消费券后,只需按需使用,待采暖季结束后,无须东奔西跑,各县(市)区会根据统计信息公开公示各户实际采暖用电量,然后根据实际采暖用电量将电费直接通过现金或银行卡等多种形式统一兑付到居民手中。这其中,对于采暖用电量超出补贴限额部分的用电费用,将由居民自行承担;对于采暖用电量未超出补贴限额部分的费用,据实结算;采暖用电量为零的用户,将不予补贴。